1、目的、依据与适用范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鲁东大学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及教学、科研、实验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学校相关法规和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农学院管辖的所有实验室。
2、工作原则
2.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农学院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全面负责研究所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2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农学院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课题组、各实验室要始终把保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研究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针对实验员、各课题组长、该课题组所辖实验室总负责人、及各实验室具体安全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书,签署后备案。
2.3预防为主,加强教育
各课题组、实验室要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提高教师、特别是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必须根据本实验室自身的性质、特点及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制定出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悬挂或张贴在实验室适当的位置。对首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学生,必须通过学院实验室安全考核后,由相关科研人员必须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范和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并做好台账记录。对实验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说明和安全指导。实验仪器、设备在运行时,要轮换吃饭,确保不间断有人值守。全院教职工、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做到人走电源关(关空调、电扇、电脑、充电器、热水器、电暖器、电灯等),特别要重视防火、防爆、防电、防盗、防漏水工作,努力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学院每年对全院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技能演练。
2.4定期检查,认真整改
各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自查,不留死角。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对本课题组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全所实验室进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5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实验室发生突发事件后,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课题组、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掌握情况,迅速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联动、群防群控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格局。
3.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新海 农学院党总支书记
程显好 农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 崔 法 盖宇鹏 冯培勇 周美红 常林瑞 王晓娜 张少丽
4.实验室具体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
4.1应急电话
火警:119医疗急救:120匪警:110
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刘新海:15589539988
程显好:13695359213
崔 法:17805451072
盖宇鹏:13280993275
冯培勇:13220936411
周美红:13225457253
常林瑞:15266518658
王晓娜:13181537091
张少丽:15966519069
4.2火灾
4.2.1可引发火灾事故的因素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用电器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或热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过热,或用电设备质量太差、超期服役等,引起着火。
(4)可燃气体或其他物质发生爆炸,引起着火。
4.2.2 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 出现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要冷静处置,迅速判断在场人员是否有人身安全危险,如确有生命危险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及邻近实验室人员迅速逃离。及时、迅速向课题组负责人和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保卫处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是否有人员受伤、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如现场火势对人身安全无明显威胁,特别是在火灾发生的初期阶段,应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现场电源,在向相关部门、领导报警后,迅速组织人员使用现场或邻近的粉末灭火器、消防设施等及时扑救。扑救时,应首先阻止火势蔓延,然后扑灭火源并认真清理。
如经扑救,仍无法控制火势蔓延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并在确保无生命危险时,组织抢救重要物资,减小火灾损失。如有生命危险,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及邻近实验室人员迅速逃离。在安全区域等候、引导、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2) 课题组、实验室负责人和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接到报警后,应根据火灾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通知医疗和市消防部门,并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
(3) 扑救时,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 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重要的电器设备等,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 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干粉灭火器。
4.3实验室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3.1实验室发生爆炸时,现场人员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迅速关闭相关管道阀门或搬离危险物品,防止再次发生爆炸;并及时向课题组、实验室负责人、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保卫处报警。
4.3.2当爆炸现场明显威胁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及邻近实验室人员迅速逃离爆炸现场。
4.3.3课题组、实验室负责人和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爆炸现场组织救援。当判断无力自救时,应立即向专业救援部门求助。爆炸引发火灾时,按照火灾处置措施处置。
4.4实验室触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4.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4.4.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能用手直接触及伤员。
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① 切断电源开关;② 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③ 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4.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以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4.4施救的人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及时拨打120请求救治。
4.5实验室化学灼伤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5.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4.5.2溅入眼内时,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5.善后处理
5.1善后处置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安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反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2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度改进措施,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学校提交报告。
5.3恢复重建
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过后,学院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学校相关部门支持的,及时提出尽快协助修复被损的教学设施以及网络、水、电等公共设施的请求。